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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锡林郭勒盟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索引号:01165908-9/2020-00032 发文字号:锡财预{2022}2号
发文机构:司法局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
概述: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锡林郭勒盟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成文日期:2023-10-23 14:31:08 公开日期:2023-10-23 14:28:16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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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锡林郭勒盟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10-23 14:28:16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锡林郭勒盟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2022526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所属单位职能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锡林郭勒盟法律援助中心)所是锡林郭勒盟司法局主管的二级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锡林郭勒盟法律援助中心)部门主要职责:

1.推动开展全盟公共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相关工作。

2.承担法律援助案件、指定辩护案件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3.为全盟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法治政府建设质效评估等工作提供专业性、技术性支撑。

4. 承担法律援助制度、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制度宣传。

5.承担全盟公共法律服务人员、行政复议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库。

6.承担行政复议问题解答咨询服务及召开听证会、信息化系统运维、文书送达等行政复议辅助性工作。

7.完成盟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锡林郭勒盟法律援助中心)内设1科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事业编7名,实有4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锡林郭勒盟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0.96万元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50.96 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50.9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0.9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0.96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中心于2022年新成立,无上年预算

2.无上年结转。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中心于2022年新成立,无上年预算

(二)支出预算总计50.9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 50.96 万元。

1)公共安全(类)支出 50.96 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50.96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中心于2022年新成立,无上年预算

2.无上年结转,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中心于2022年新成立,无以前年度结转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锡林郭勒盟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0.96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50.96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中心于2022年新成立,无上年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锡林郭勒盟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50.9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0.96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中心于2022年新成立,无上年预算

1.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预算41.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49  万元,增长 100  %。变动原因:法律援助中心于2022年新成立,无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4 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5 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锡林郭勒盟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42.9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0.9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公用经费 2.0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万元,增长0 %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1万元,比上年增加2.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中心为2022年新成立预算单位,无上年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0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博        联系电话:0479-8267163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12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新)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锡林郭勒盟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docx

预算公开说明模板-援助中心 修改参考模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