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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盟司法局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问题整改情况的说明
索引号:01165908-9/2020-0002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司法局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
概述:锡盟司法局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问题整改情况的说明
成文日期:2020-05-15 00:00:00 公开日期:2020-05-15 10:19:13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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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司法局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问题整改情况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5-15 10:19:13
  锡盟司法局 关于 2018年部门决算 公开问题整改情况的说明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 开展 201 9 年度地方预 決算公开 情况自查工作的 通知》(内财监 20 20 232 )要 求,我 单位立即 2018年部门决算 公开 自查 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补充材料说明和整改内容在 决算公开平台 公开,确保决算公开的各项规定要求及措施落实到位。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2018锡盟司法局决算公开未公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现将安排情况重新公开。

2018锡盟司法局决算公开未对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及重点绩效进行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重新公开。

三、2018锡盟司法局决算公开未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现将说明信息重新公开。

                                 锡盟司法局

2020513

 

 

 

 

 

 

 

 

锡盟司法局2018年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23万元,比2017年减少72.07万元,下降34.11%,下降原因为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核算包含中央提前下达经费及2018年经费压缩,节约开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6.78万元、福利费8.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5万元、其他交通费36.57万元、其他6.94万元。

二、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以通过对预算资金进行考核评价,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果及效率为目标。2018年,根据设立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增强了重点工作经费的保障能力,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2.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5万元,占84.79%;公务接待费支出3.47万元,占15.2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35万元,用于部门公舞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和车辆保险费、车均运维费3.87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夹精神,竭力缩减不必要的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47万元,比2017年增加0.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实地调研次数增加,相应费用增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47万元,接待44批次,共接待269人次,主要用于接待院工作人员来本部门现场调研及方案汇报工作。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锡盟司法局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问题整改情况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