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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
索引号:01165908-9/2024-00009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司法局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
概述: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
成文日期:2024-11-14 00:00:00 公开日期:2024-11-07 10:59:57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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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11-07 10:59:57

2023年度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公开文档

部门(单位)名称: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单位负责人:包

财务负责人:

编制人:桑艳秋

报送日期:2024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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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推动开展全盟公共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相关工作。

2.承担法律援助案件、指定辩护案件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3.为全盟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法治政府建设质效评估等工作提供专业性、技术性支撑。

4.承担法律援助制度、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制度宣传。

5.承担全盟公共法律服务人员、行政复议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库。

6.承担行政复议问题解答咨询服务及召开听证会、信息化系统运维、文书送达等行政复议辅助性工作。

7.完成盟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重点群体维权及宣传工作,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

2023年,盟法律援助中心在全盟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惠民生 法律援助暖人心”“春风行动助力企业发展”“法援惠民生助力企业发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法律援助进高墙、送法暖心促改造”“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送法进校园”等一系列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对重点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精准度和服务质量,共开展宣传144次,发放宣传材料39850余份,活动现场解答咨询1490人次。

积极参与解决全盟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配合劳动监察部门,统计涉及农牧民工的各类案件数据和信息,定期开展自查,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研究分析,为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可行性建议。截至目前,全盟共解答法律咨询375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93件,其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021件(含非诉调解案件),受援总人数2891人次:其中农民工1284人次;妇女581人次;未成年人118人次,共计挽回经济损失1538.04余万元。

(二)加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普遍开设“绿色通道”,落实特殊群体优待服务,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人群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服务对象,专门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各旗县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窗口。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为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弱势群众提供预约上门办理援助手续服务,确保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周到的法律服务。按照“应援尽援”的工作要求,逐步完善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相关费用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相衔接、相配合,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无力支付公证服务费用和司法鉴定费用的当事人提供免费公证和司法鉴定服务,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制度在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过程发挥的巨大作用。

(三)继续加强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告知承诺制工作。

在全盟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通过告知申请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提交本人及家庭经济困难状况材料时,既可采用由社区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本人及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的方式,也可选择本人书面承诺的方式代替经济状况证明,方便申请人办理法律援助业务。盟法律援助中心则根据案件情况随机采取电话核实、走访调查、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进行审查核实。对于虚假承诺情形的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经调查核实后,将作出终止或撤销法律援助的决定。

(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要求,更好的维护监狱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今年在锡林浩特监狱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实现建立健全监狱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拉开了序幕。并于4月、9月两次携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研究团队10余名律师,采取“面对面解答”方式为77余名服刑人员解答各类法律援助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服刑人员法律意识,对促进服刑人员认罪悔罪、安心改造、消除思想压力、增强改造信心,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设立。

今年9月,全盟除盟本级外,共设立7个法律援助机构,其中: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正蓝旗为司法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正镶白旗、镶黄旗、苏尼特左旗为司法局行政股室;其余5个地区(阿巴嘎旗、太仆寺旗、多伦县、苏尼特右旗、二连浩特市)均未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经与各地旗委、政府领导会面,积极进行协商沟通后。截至目前,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机构。

(六) 深入推行法律援助“援调对接”工作机制。

坚持“调解优先、援助兜底”的原则,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无缝衔接、左右联动,构建立体化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制定出台了《锡盟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盟共办理“援调对接”案件42件;受理人数47人次,涉及案件金额254.59余万元。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82.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2.84万元,增长 18.57%,变动原因:2023年新考入三名事业编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有所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6.30万元,增长 24.8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82.00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82.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6.30

万元,增长 24.81%,变动原因:2023年新考入三名事业编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有所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

    3.年初结转和结余 1.1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15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2023年结转结余案件补贴劳务费

    (二)支出决算总计 82.00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82.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6.30万元,增长 24.81%,变动原因:2023年新考入三名事业编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有所增加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82.0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2.00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82.00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74.24万元,占 90.53%;

    本年项目支出 7.76万元,占 9.4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82.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2.84万元,增长 18.57%,变动原因:2023年新考入三名事业编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有所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6.31万元,增长 24.83%,变动原因:2023年新考入三名事业编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82.00万元。与年初预算 69.1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18.5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64.9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11.05万元。其中:

    1.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年初预算8万元,支出决算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法律援助补贴未领取

 2.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45.89万元,支出决算5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新考入三名事业编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有所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6.6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1.2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39万元,支出决算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新考入三名事业编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有所增加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2.6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0.80万元。其中:

1.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1.15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款项为疫情防控经费,2023年未产生疫情防控经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01万元,支出决算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新考入三名事业编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有所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0.31万元,支出决算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新考入三名事业编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有所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7.7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6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19万元,支出决算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新考入三名事业编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有所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1.21万元,支出决算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新考入三名事业编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74.2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1.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 2.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7.7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资本性支出0.82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占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占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 %,变动原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 %,变动原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 %,变动原因: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 %,变动原因: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 %,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 %,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2.2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28万元,增长 14.13%,变动原因:2023年新考入三名事业编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有所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3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法律援助项目”等  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法律援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9.7分。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7.76万元,完成预算的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8万元,本年执行7.76万元,包括办公费0.12万元,差旅费1万元,劳务费5.8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2万元。

法律援助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3年)

项目编码

152500231223110000017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司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投入目标
(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安排金额(万元)

资金总额

8.00

其中: 财政拨款数

8.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目标

1.每年援助大概285案件,每个案件补贴平均标准为350元,共计10万元,2.下乡检查案件2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目标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85

5

下乡检查案件

正向

大于等于

5

5

质量指标

法律援助案件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

10

下乡检查案件

正向

大于等于

50

10

时效指标

发放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费

正向

等于

12

5

下乡检查案件

正向

等于

12

5

成本指标

法律援助案件补贴

反向

小于等于

10

万元

5

下乡检查案件差旅费

反向

小于等于

2

万元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激励法律援助律师承办

定性

提供优质高效的法

15

可持续影响

法律援助

定性

对受援人提供法律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对接受法律援助的大众群体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

10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法律援助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9.84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国家、自治区关于法律援助实施意见的要求,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达到应援尽援,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1.每年援助大概285案件,每个案件补贴平均标准为350元,共计10万元,2.下乡检查案件2万元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项目资金8万元,本年执行7.76万元,包括办公费0.12万元,差旅费1万元,劳务费5.8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2万元。2023年,盟法律援助中心在全盟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惠民生 法律援助暖人心”“春风行动助力企业发展”“法援惠民生助力企业发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法律援助进高墙、送法暖心促改造”“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送法进校园”等一系列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对重点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精准度和服务质量,共开展宣传144次,发放宣传材料39850余份,活动现场解答咨询1490人次。 积极参与解决全盟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配合劳动监察部门,统计涉及农牧民工的各类案件数据和信息,定期开展自查,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研究分析,为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可行性建议。截至目前,全盟共解答法律咨询413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33件,其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111件(含非诉调解案件),受援总人数3140人次:其中农民工1370人次;妇女641人次;未成年人132人次,共计挽回经济损失1644.69余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项目绩效自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对项目的自我控制,有效完成绩效目标。进一步提升我盟法律援助律师、基层司法工作等法律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案件质量,保障受援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继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尽力做到应援尽援,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加强办案过程监管,落实庭审、案件回访、案件评查等监管措施。

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7.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76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项目资金8万元,本年执行7.76万元,包括办公费0.12万元,差旅费1万元,劳务费5.8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2万元。2023年,盟法律援助中心在全盟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惠民生 法律援助暖人心”“春风行动助力企业发展”“法援惠民生助力企业发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法律援助进高墙、送法暖心促改造”“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送法进校园”等一系列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对重点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精准度和服务质量,共开展宣传144次,发放宣传材料39850余份,活动现场解答咨询1490人次。     积极参与解决全盟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配合劳动监察部门,统计涉及农牧民工的各类案件数据和信息,定期开展自查,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研究分析,为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可行性建议。截至目前,全盟共解答法律咨询413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33件,其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111件(含非诉调解案件),受援总人数3140人次:其中农民工1370人次;妇女641人次;未成年人132人次,共计挽回经济损失1644.69余万元。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全盟掌握法律援助经费需求,科学合理安排法律援助经费使用,严格监督经费支出流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避免挪用挤占项目经费使用。根据法律援助对象案件情形分类发放补贴,经领导审核,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和程序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实施项目资金分配,有效完成本年度法律援助项目资金使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案件数,目标值大于等于285件,实际完成2833件,分值5,得分5。

2)下乡检查案件,目标值大于等于5次,实际完成8次,分值5,得分5。

2、质量指标

3)法律援助案件完成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10,得分10。

4)下乡检查案件,目标值大于等于50卷,实际完成83卷,分值10,得分10。

3、时效指标

5)发放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费,目标值等于12月,实际完成12月,分值5,得分5。

6)下乡检查案件,目标值等于12月,实际完成12月,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7)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目标值小于等于10万元,实际完成5.83万元,分值5,得分5。

8)下乡检查案件差旅费,目标值小于等于2万元,实际完成1万元,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9)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激励法律援助律师承办,目标值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实际完成,分值15,得分0。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10)法律援助,目标值对受援人提供法律,实际完成,分值15,得分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1)对接受法律援助的大众群体,目标值大于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69.7分,等级为C。

四、存在问题

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无。

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和律师专业特长,针对农牧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律服务工作,成立公益法律服务团队、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队、行政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青少年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和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团队等专门团队,下一步将利用各团队优势,打造高素质法律援助工作队伍,为受援群体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定期召集团队成员律师,阶段性总结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新思路,新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发挥名优法律援助律师“帮传带“作用,培养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后备力量。全盟法律援助机构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法》覆盖面及知晓率,依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更好的发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职能作用。让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积极组织参加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明年在全盟范围内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严格法律援助案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桑艳秋           联系电话:0479-8267163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