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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
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全盟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
未获得合法授权、超出职权范围、未遵循法定程序跨区域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违规异地执法行为;对罚款创收、选择性执法、执法与利益挂钩、以罚代管、大额顶格处罚等趋利性执法行为。
(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
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等向企业乱收费行为;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等向企业乱罚款行为;该合并检查不合并、该联合检查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乱检查行为;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等乱查封问题。
(三)加重企业负担行为。
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未制定、未动态调整完善或未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本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等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
(四)涉企执法不规范行为。
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的问题。
(五)其他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三、线索反映方式
1.电话投诉举报: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479-8267196(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电子邮箱举报:请将相关问题线索发送至电子邮箱xlglzfjd@126.com。
3.投诉举报收件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振兴大街225号锡林郭勒盟司法局301室。
四、投诉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重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二)提供的投诉举报线索应具备真实性、客观性和可查性。投诉举报需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和具体事项内容,并尽可能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应署名、注明身份证明、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
(三)投诉举报人应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举报材料不实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单位处理。
特此公告!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