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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常态长效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我盟诚信建设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盟司法局拟在全盟范围内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和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
(一)选聘范围和数量
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范围: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选聘数量不超过20个。
(二)资格条件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
2. 自愿承担社会责任,能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检查、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区域代表性,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有一定了解;
4.近三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没有失信记录;
5.正常履职的其他条件。
(三)选定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选定期限为两年。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可动态调整。
(四)工作内容
1.提供涉及本企业、本商会、本行业组织或者本地区行政执法情况,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本企业、本商会、本行业组织或者本地区的执行情况;
2.反映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3.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
4.对我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5.受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相关活动;
6.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事项。
(五)产生方式
盟司法局商请有关单位组织推荐;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也可自行向盟司法局申报;组织推荐、自行申报均需提交《锡林郭勒盟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
二、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一)选聘范围及名额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检两院从事行政审判和行政监察的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各部门执法监督人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行业协会负责人、企业人士等社会各界人士。本次拟聘任盟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20名。
(二)聘任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周岁;
2.关心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和行政执法监督基本知识,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意见,能依法客观公正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况不得担任盟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资格证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公正行政执法监督的。
(三)聘期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两年,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
(四)工作内容和职责
1.对本地区、本行业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及时向盟司法局反映社会各界对本地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参加盟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论证、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等活动;
4.其他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由盟司法局商请有关单位组织推荐;其他有意向的社会人士自行报名。
2.报名材料: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均需提交《锡林郭勒盟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推荐)表》(见附件2)、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白底证件照(建议着深色正装+浅色衬衫)。组织推荐人选须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选聘程序
盟司法局根据申报推荐情况,提出候选的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并组织考察,综合审定后在盟司法局网站和12348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盟司法局作出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和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决定。
四、有关事项
社会人士请登录“锡林郭勒盟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xlgl.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有关表格材料。申报(自荐)表、推荐表,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5日邮寄到锡林浩特市振兴大街225号锡盟司法局30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截止时间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锡林郭勒盟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申报(推荐)表
2. 锡林郭勒盟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推荐)表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
2024年6月6日
联 系 人:徐燕华,电话:0479-8267196
电子邮箱:xmzfj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