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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苏尼特左旗达来司法所和满都拉图司法所组成的调解小组成功调解一起经济纠纷。
2023年10月5日,乌某因向额某购买牲畜,并当场交付一部分钱款,剩下37800元双方约定好乌某于2024年1月1日前还款。但到了还款期限后乌某并未还款,额某多次催要,乌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因此发生纠纷。
工作人员接到调解申请后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情绪波动较大,调解中工作人员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向他们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并给予了调解建议。通过化解矛盾点,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一纸协议的背后,是“法理情”的融合,也是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法治思维,践行群众路线,发挥预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的表现。下一步,将持续探索司法所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建设平安东苏、法治东苏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