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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旗巴彦胡舒司法所所长
作为一名党员,多年来,巴特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突破自我。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业务知识,并将学到的知识与现实工作融汇贯通,坚持以身作则,工作中做到为人正直,处事公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对同事既严格,又关心爱护,以情感人,以理服人。透过自己的做法,在工作中构成了互帮互助,互谅互让,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工作氛围。能够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循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做法。深入基层时,也注重了解牧民群众的愿望、疾苦,并尽职责所能帮忙其决实际困难问题。
近年来,巴特尔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的原则,采取了系列措施和办法,提升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为确保调解工作得到较好的执行,在担任巴彦胡舒人民调委会主任期间明确职责,完善制度,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推动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并在调解纠纷事件的同时,实行了调解回访制度,真正做到了调解工作有始有终。
近十年来巴特尔直接参与调解的民间借贷纠纷、草场纠纷、劳务纠纷、邻里纠纷、合同纠纷、财产继承和赔偿等各类民事纠纷达230余起(其中民间借贷案件51件,涉及资金350余万元,涉及人数91人,为当事人减免债务本息75万元),调解矛盾纠纷成功率达到了98%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平时的辛勤汗水和无私的奉献,更离不开他对人民调解工作正确的掌握和执着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