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司法局加强流动人民调解的考评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流动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对流动人民调解工作的考评监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两个减少、两个提高、两个不出、两个防止”考评标准。即: 减少各类民事诉讼、减少民转刑案件;提高广大群众法制观念和倒的水平;提高人民调解成功率;一般纠纷不出嘎查(居委会),大纠纷不出苏木镇(街道)社区;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防止各类上访案件的发生。把此标准完成情况为年终人民调解工作总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