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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14天内,“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简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我盟定点医院(锡林郭勒盟中心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日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三、每场次考试前,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70分钟到达考点。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可以进入考点。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进入临时隔离场所短暂休息,经再次检测正常的,可以进入考点;仍然显示异常的,由考点医疗小组进行综合研判评估,确定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医疗小组评估可以参加考试,但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由工作人员做好记录,考生签字确认,进入专用隔离考场考试。体温≥37.3℃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需要就诊的,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除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外,应试人员考前入场和考后离场阶段,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引有序进入和离开,保持间距1米以上,不得造成人员聚集。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疗小组进行个案预判并按规定处置。
五、应试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按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六、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时,要认真阅读并签订健康承诺书,签订承诺书的视为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情况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按照国务院、司法部、自治区政府和锡林郭勒盟等有关规定执行。
锡盟司法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