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基本信息
执法主体 |
多伦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办公地点 |
多伦诺尔镇多伦大街35号 |
通信地址 |
多伦诺尔镇多伦大街36号 |
咨询电话 |
0479-4524701 |
监督投诉电话 |
0479-4524701 |
机构职能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全县老年健康工作。(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严格执行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七)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监督。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组织实施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九)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十)制定落实蒙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十一)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二)负责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十三)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十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门管理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十五)完成多伦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六)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多伦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