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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盟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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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司法局 信息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概述:锡盟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2021-01-28 16:02:16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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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锡盟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1-01-28 16:02:1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锡盟司法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锡盟行署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安排部署,按照《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提升工作方案》的要求,以行政效能和打造阳光政务为目标,不断加强网站建设、提升司法行政业务线上履职能力、强化措施、健全机制,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和增加服务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实现了“互联网+政务”工作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效能,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保障。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盟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锡盟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提升方案》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微信、公示栏等栏目的互动交流与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分工合理、目标明确,做到政务工作开展有抓手、有方法、有平台。

(二)全面推进线上履职,严把信息发布关。印发《锡盟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政务网站职责,进一步细化公开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将政务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发展实现了由原信息发布为主到全面在线上开展司法行政业务、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为主的网上履职的转变。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行机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施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操作流程,确保信息精准、高效,切实发挥其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指导和监督,坚决杜绝泄密情况发生。全年在政务门户网站发布重点工作信息223条。

(三)全面加强网站建设。及时调整原门户网站版面,增加法律服务入口与热线提示,使公众获取法律服务更加便捷。将机构改革后新增加的法治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等业务等职能全部列入,及时跟进机构改革整体进度的同时更加全面的展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更全面的业务办理渠道。在网站建设的同时及时完成盟委、行署在网站发布国家阶段性的宣传标语口号、横幅等公示栏目,及时落实行署关于重点事件期舆论引导任务。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网络宣传力度,蒙汉双语12348微信平台持续在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上发力,加大对依法治盟、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为群众推送喜闻乐见、易于理解、一听就懂的法律法规及案例。

(四)持续升级打造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广运行集蒙汉双语“锡林郭勒法网”、监控指挥平台、业务办理平台为一体的“智慧司法”云平台。通过全国首家蒙汉双语公共法律服务网站,实现蒙汉两种文字在线查询法律法规、咨询法律问题、办理法律事务等功能。全年在锡盟司法局官方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23条,在“锡林郭勒12348”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50条;在公共法律服务网发布重点工作信息130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有效提升了全盟司法行政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增强了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新制作数量

本年度

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


0

 

5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主要改进情况 

(一)线上履职意识不强。机关工作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和进行管理意识转变还不到位,导致政务门户网站应用率不高,数据上传不完整不及时,业务科室线上履职不到位。将通过制度化建设,明确任务分工,定期通报等方式 促使线上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过度。

(二)做好平台内容建设。锡盟司法局政务门户网站、12348微信公众号、锡盟法网平台内容的发布将围绕盟委、行署重点工作依法公开,持续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内容公开坚持便民快捷原则,把政务和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务求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有效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程度,扩大政府信息范围和影响力。

(三)技术力量薄弱。由于网站维护和网络平台建设中缺少信息化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做具体网站建设、布署和规划时受到制约。对此,下一步将拓宽人才渠道,考虑在新召录的公务员中增加配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