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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戒毒所 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索引号:01165908-9/2017-0007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司法局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
概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戒毒所 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成文日期:2017-09-05 00:00:00 公开日期:2017-09-05 00:00: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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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戒毒所 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9-05 00:00:00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戒毒所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戒毒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主要职能。锡林郭勒盟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职责为:强制隔离戒毒依法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组织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生产习艺劳动。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盟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编制当地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盟本级)。有10个内设科室既:办公室、政治处、所政管理办公室、教育矫治办公室、生活卫生办公室、技能习艺矫治办公室、急性脱毒大队、康复训练大队、回归教育大队、警戒护卫大队、机关党委、共有公务员编制46名,工勤编制5名。有人员47人,其中公务员42人,工勤人员5人退休15人;辅助岗位管理人员13人;遗属8人。临时工6人。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戒毒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年初预算为959.27万元,其他收入76万元,预算调整安排为:2211.06万元。其中:自治区安排资金40万元,调整警衔65.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5.9万元,补发调级晋级工资30.4万元,新增抚恤金丧葬费38.4万元,基本建设经费1000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211.06万元,支出总计1240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166万元,增长1.11%;支出增加236.08万元,增长0.23%。主要原因:一、人员经费增加150.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调级及调整岗位津贴增加96.1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经费增加38.4万元,主要是有离退休人员病故;二、增加公务交通补贴15.9万元;三、由于我所基本建设项目批复,新增基本建设经费1000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21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5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拨款1000万元,占总收入97%,其他收入76万元,占总收入3%。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24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06万元,占98%;项目支出24.5万元,占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35.43万元,支出总计1159.9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130.95万元,增长1.12%;支出增加155.45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 2016年基本建设拨款及人员工资调整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5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4万元,占98%;基本建设支出24.5万元,占2%。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2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27.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54.5万元,较上年增加150.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公用经费352.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44.6万元,业务费20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6万元,较上年增加14.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万元,占89%;公务接待费支出1.45万元,占1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1.4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45万元,接待16批次,共接待151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上级检查组;二是接待外地考察人员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8万元,比2015年增加209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及警衔工资调整,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业务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0万元,比2015年增加2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建监控系统增加设备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0万元,(降低)%,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公务用车;一般公务用车3辆,比2015年(减少)0;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盟财政局要求,锡盟戒毒所2016年预算批复项目中,绩效项目全部为优。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利欣    联系电话:0479-881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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