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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司法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索引号:01165908-9/2020-00032 发文字号:锡财预{2022}2号
发文机构:司法局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
概述:锡林郭勒盟司法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成文日期:2022-05-30 00:00:00 公开日期:2022-05-30 16:39:36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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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司法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5-30 16:39:36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部门)

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2022530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所属单位职能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作为锡林郭勒盟行署组成部门,主管全盟司法行政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锡盟司法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盟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全盟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盟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负责全盟戒毒管理工作。

  3、拟订全盟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区、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全盟律师、公证工作;监督指导全盟律师协会和公证协会工作。

  5、监督和管理全盟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全盟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全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和人民调解协会工作。

  7、组织实施全盟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管理和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8、负责全盟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盟司法鉴定工作。

  9、负责机关计划财务工作和全盟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盟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10、负责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11、指导监督全盟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按权限管理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干部;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盟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协助管理旗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12、承办盟行署和自治区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本级内设14个科室,司法专项编40名,实有40人;工勤编3名,实有3人;退休人员64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242.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99.22万元,减少 13.8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242.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069.2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66万元,减少 1.62 % %。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减少。

2.上年结转结余为173.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1.56 万元,减少 51 %。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资金,包含了自治区下达结转结余资金,以及在建工程未转入固定资产。

(二)支出预算总计1242.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242.8万元。

1)公共安全(类)支出1069.22万元,主要用于机构基本运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社区矫正人员培训、律师职业资格考试、司法鉴定、法律顾问经费及普法与依法治理、仲裁工作、“智慧司法”云平台建设等。与上年相比减少17.66万元,减少 1.62 %。主要原因是减少主要是由于2022年在职人员减少。

 

2.年终结转结余为 173.58 万元,主要原因是包含了自治区下达结转结余资金,以及在建工程未转入固定资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242.8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99.22万元,减少 13.8 %。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减少、自治区下达结转结余资金,以及在建工程未转入固定资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司法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69.2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66万元,减少 1.62 %。主要原因是减少主要是由于2022年在职人员减少。

1.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预算868.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3.92万元减少 13 %。变动原因:由于2022年在职人员减少、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纳入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24.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4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5.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0.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4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742.7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34.3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公用经费 108.3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万元,增长0 %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58万元,增长63.2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11万元,增长68.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3 万元,下降10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01万元,增长67.8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61万元,增长72.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1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21.01万元,增长67.8%,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61 万元,增长72.9 %。增加主要是由于核定公车数量共计7辆,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01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8.2万元,比上年增加6.91万元,增长4.7 %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8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7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2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0个,公开绩效目标1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89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博        联系电话:0479-8267163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12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司法.xlsx

预算公开说明模板-司法修改参考模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