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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7年1月份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索引号:01165908-9/2017-0001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司法局 信息分类:统计信息
概述:2017年1月份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成文日期:2017-02-16 00:00:00 公开日期:2017-02-16 00:00: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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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份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2-16 00:00:00

  

  一、基本情况

  2017年1月,锡盟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55件,同比上升21.33%,调解成功455件,履行441件,调解成功率100%、履行率96.92%。其中司法确认13件,涉及当事人1051人次,协议涉及金额601万元,排查纠纷83次,预防纠纷47件。

  不同主体调解情况为:嘎查村调委会调解8 件,社区(居)调委会调解82件,苏木乡镇调委会调解47件,城市街道调委会调解36件,企事业单位调委会调解16件,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调解266件,其中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调解数量占调解纠纷总数的58.46%。

   

   

  二、纠纷分类情况

  2017年1月,全盟各人民调解组织按纠纷分类情况:调解婚姻家庭纠纷54件,邻里纠纷55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件,合同纠纷33件,损害赔偿纠纷3件,山林土地纠纷2件,劳动争议纠纷50件,医疗纠纷2件,消费纠纷1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49件,物业纠纷86件,其他纠纷19件。其中,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数量最多,占总数的32.75%,征地拆迁纠纷生产经营纠纷环境污染纠纷数量为零。

  去年同期相比,共7类纠纷上升,劳动争议纠纷上升733.33%,物业纠纷上升405.88%,医疗、消费纠纷上升100%,婚姻家庭纠纷上升74.19%,合同纠纷上升65%,邻里纠纷上升22.22%共6类纠纷下降,生产经营征地拆迁纠纷下降100%,山林土地纠纷下降75%,损害赔偿纠纷下降70%,其他纠纷下降38.71%,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下降25.87%。环境污染房屋宅基地纠纷无变化。

   

  三、各旗县调解情况

  20171月,全盟各旗县市区调解矛盾纠纷数量分别如下:锡林浩特市274件,西乌旗83件,东苏旗19件,二连市17件,多伦县16件,乌拉盖15件,太旗11件,西苏旗7件,白旗5件,东乌旗4件,黄旗蓝旗1件,盟医调委1阿旗数字为零。

  去年同期相比,全盟有8个旗县矛盾纠纷调解总数上升,多伦上升166.67%乌拉盖上升150%二连市上升142.86%东乌旗黄旗上升100%东苏旗上升90%,西乌旗上升45.61%锡市上升20.18%3个旗县调解案件总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蓝旗太旗下降66.67%、西苏旗下降58.82%白旗阿旗无变化,锡林浩特市调解矛盾纠纷数量最多,占总数的60.22%。

  

  四、情况分析及建议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1月份锡盟矛盾纠纷从其案件分类情况来看,仍是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占比较高。

  (一)劳动争议纠纷数量增加明显。与去年同期相比,劳动争议纠纷数量增加了44件,上升了733.33%,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49件,其它劳动争议纠纷1件,一月正值农历新年,外来务工人员返乡,讨要拖欠的工资、索要劳务报酬的矛盾纠纷较多,务工人员以社会弱势群体为主,收入较少,就以上情况来说,我们的调解员要做到调解预防相结合,帮助每一位来访的农民工选择正确的维权途径,提供相应地法律服务,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利用“访调援”对接通报机制,以及全面发挥劳动争议调委会专业优势力量,着力化解、疏导农民工劳资纠纷,妥善处理农民工与雇佣者、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依法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物业纠纷增幅较高物业纠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405.88%,数量增加69件,近两年,随着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和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一直呈上升趋势,物业纠纷涉及群体范围广,争议分歧大,轻则困扰生活,重则危及小区的和谐稳定,可谓小纠纷大事情。各物业纠纷调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把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小区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及时高效化解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

  (三)合同纠纷有所增加。一月合同纠纷增幅65%,数量是33件,合同纠纷增多产生的因素很多,内容也是多样,本月合同纠纷集中在民间借纠纷上,因年底农牧民需要偿还金融机构贷款,之后再贷款还需要一段时间,并且贷款手续繁杂,借款人急需资金时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而民间借贷手续简单,提取资金比较方便,弥补了银行贷款手续繁琐、贷款困难的短板,民间借贷就成了直接融资渠道,加之社会诚信体系缺失,公民“赖账成本”较低,法律风险意识相对淡薄,民间借贷矛盾也就随之而凸显。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我们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合同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将法律条文与实际案例相结合,便于广大群众理解,使群众了解规范的借贷手续及内容,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更好维护民间借贷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纠纷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