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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6年12月份全盟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索引号:01165908-9/2017-0000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司法局 信息分类:统计信息
概述:2016年12月份全盟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成文日期:2017-01-11 00:00:00 公开日期:2017-01-11 00:00: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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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份全盟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1-11 00:00:00

  

  一、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全盟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86件,环比上月减少1.75%,调解成功683件,履行678件,调解成功率99.56%、履行率99.26%,涉及当事人1619人次,协议涉及金额661.9万元,司法确认27件。

  不同主体调解情况为:嘎查村调委会调解44件,社区(居)调委会调解124件,苏木乡镇调委会调解138件,城市街道调委会调解38件,企事业单位调委会调解6件,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调解335件,其中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案件数最高,占总数的48.83%,本月苏木乡镇调委会调解案件增幅高,增幅为38%。

   

   

  二、纠纷分类情况

  2016年12月,全盟调解婚姻家庭纠纷75件,邻里纠纷108件,房屋宅基地纠纷2件,合同纠纷27件,生产经营纠纷2件,损害赔偿纠纷11件,山林土地纠纷36件,征地拆迁38件,环境污染纠纷1件,劳动争议纠纷36件,消费纠纷0件,医疗纠纷1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51件,物业纠纷49件,其他纠纷49件。其中,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数量最多,占总数的36.59%。

  与上月相比,征地拆迁纠纷322.22%,物业纠纷上升40%,损害赔偿纠纷上升22.22%,山林土地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上升20%,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上升6.81%与上月相比,共6类纠纷下降,房屋宅基地纠纷生产经营纠纷下降77.78%医疗纠纷下降66.67%,合同纠纷下降60.29%,邻里纠纷下降14.96%婚姻家庭纠纷下降10.71%其他纠纷和环境污染纠纷与上月无变化,消费纠纷本月案件数量为0。

   

  三、各旗县调解情况

  2016年12月,全盟各旗县市区调解矛盾纠纷数量分别如下:锡林浩特市324件,西乌旗73件,二连市64件,多伦县53件,东乌旗51件,乌拉盖45件,东苏旗21件,白旗20件,太旗19件,西苏旗7件,黄旗7件,盟医调委1件,蓝旗1阿旗0件。

  与上月环比,全盟有5个旗县矛盾纠纷调解总数环比上升,东乌旗上升628.57%黄旗上升75%、多伦上升70.97%、二连市上升52.38%、西乌旗上升7.35%6个旗县调解案件总数与上月环比下降:阿旗下降100%、太旗下降56.82%乌拉盖下降45.78%西苏旗下降22.22%、锡市下降9.24%白旗下降9.09%其中:东苏旗蓝旗调解案件数与上月相比无变化,阿旗调解案件数为0,锡林浩特市调解矛盾纠纷数量最多,占总数的47.23%。

   

  四、情况分析及建议

  12月份锡盟矛盾纠纷从其案件分类情况来看征地拆迁纠纷物业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劳动争议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与上月呈上升趋势。

  (一)征地拆迁纠纷大幅增加。

  本月征地拆迁纠纷与上月环比上升322.22%,11月征地拆迁调解案件9起,本月38起,数量增加了29起,本月征地拆迁纠纷案件多为今年开展“十个全覆盖”中的危房拆除新建及改造工程引发的纠纷,此类纠纷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居住问题,事关民生大事,往往牵涉多人的利益,群体性纠纷较多,由此引发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也是时有发生,因此调解人员应妥善处理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以思想疏导、政策劝导、法律引导为主,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调联动”职能作用,强化专业调解与其他相关部门调解的有机结合,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物业纠纷有所增加。

  本月物业纠纷与上月环比上升40%,受老旧小区设施陈旧新建小区工程质量等问题影响,12月主要是由供暖问题所产生的供热供暖不足、水管漏水等原因引起的物业纠纷居多,还有部分纠纷是因房屋多年不住人,物业收费不合理,以及小区卫生脏乱差等为由拒交物业费,从而引发纠纷物业纠纷。物业服务关系一方是数量众多的业主,往往影响数量较多户业主的直接利益,容易演化为群体性纠纷要进一步加强物业纠纷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坚持提前预防、及时化解的原则避免因回避和推诿造成矛盾激化。调解员在调解的过程中要范围不宜过大程序尽量简单尽最大可能让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氛围中达成协议。

  (三)山林土地纠纷呈上升趋势。本月山林土地纠纷上升主要集中在朝克乌拉苏木。进入岁末,朝克乌拉苏木调解了多起牧民之间的山林土地纠纷案件,案件主要集中在草场抵押借贷、草场侵占、草场所有权等纠纷。因草场借贷利息和后期经营及市场环境的影响,部分牧民不能按时还清贷款引发的纠纷;一方所饲养的牛羊进入另一方草场吃草所引发的赔偿纠纷;由于草场界限分界不清,牧民原来不了解,在知道自身草场界限后,要求归还和补偿引起的纠纷。此次集中调解朝克乌拉苏木山林土地纠纷时还邀请了嘎查书记、嘎查长、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等到现场参与调解,在多方参与的多次调解下,最终使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都达成调解协议,并督促其承担各自的义务,有效地控制了矛盾纠纷的扩大,真正把矛盾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典型案例

  (一)乌拉盖管理区司法局成功调解因羊畜承包引发的系列纠纷案。【案情简介】2003年,被申请人承包了位发包人的基础母羊,就每家羊的品种、承包期限的不同,从而约定给出其不同的羊畜承包价,并分别与他们签订了书面的《羊畜承包合同》,且每个合同均写明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由于被申请人缺乏养殖经验,经营不善,导致羊畜大部分死亡,到期无力偿还发包人后续几年的羊畜承包费,以及死亡羊畜作价款,因而引发各方的矛盾纠纷。一是发包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羊畜承包合同纠纷;二是发包人与担保人之间的保证合同纠纷三是担保人被申请人还款后之间的欠款纠纷;四是被申请人因承包羊畜向他人借款产生的借款纠纷。纠纷发生后,被申请人无力偿还欠款,便去了外地,靠打工谋生,一直没有音讯,直到2015年再次回到乌拉盖。

  调解过程及结果得知被申请人回来的消息后,涉及此案的11名申请人相继于2016年9月份向乌拉盖司法局提出调解申请,希望被申请人偿还欠款。调解员依照调解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了解得知:被申请人至今没有还清个别发包人的羊畜承包费及羊畜作价款,也没有偿还担保人之前为其垫付的欠款。在了解了双方的主要矛盾及各自的利益诉求之后,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11名申请人在见到被申请人后,一拥而上,情绪都很激动,当场质问被申请人什么时候还钱,并强烈要求被申请人立刻还钱,容不得拖欠,而被申请人则有口莫辩。调解员制止了现场的一片混乱,待双方当事人都冷静下来后,让被申请人说明其态度及想法。被申请人表示目前由于经济状况所限,无法一次性还清所有申请人的欠款,但表示愿意从每月有限的工资中拿出一部分偿还。被申请人的一番话再一次引起公愤,多数申请人则表示无论如何也要被申请人马上还清欠款,不得拖欠,这使得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调解员采取逐个击破、先易后难的调解方式,一一找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先是对被申请人进行思想工作,引导其正视矛盾,并努力探寻可行的解决方案。由于被申请人对每个申请人的还款数额不同,接下来的难题在于怎样还款才能让每个申请人的心理都感到平衡。经过一番研究,在调解员的指导下,被申请人决定按所欠数额的比例来偿还申请人的欠款。随后,调解员分别与每位申请人谈话沟通,向其说明被申请人有意还款的意图及今后具体的还款计划,在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一番劝导中,有的申请人表示人之常情,可以理解,愿意作出让步。而也有的申请人情绪很激动,仍据理力争。接下来,调解员重点对这些申请人耐心地展开思想工作,终于在经过长达两个多月的沟通和调解后,2016年11月7日,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被申请人制定的具体的还款赔偿方案,最终得到所有申请人的同意。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达成协议。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将于2017年1月份开始执行,每月从自己工资中扣除4000元,并按比例偿还11个人的欠款。直至还清所有欠款为止,共计477075元。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的结果感到十分满意,并表示自愿到法庭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此纠纷的圆满解决,使得双方当事人积在心中多年的“冰霜”得以融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起由羊畜承包引发的纠纷案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典型性的特点,相较以往同类纠纷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时间跨度很大,涉及利益诉求众多等特点。就羊畜承包引发的纠纷近几年来在乌拉盖管理区屡见不鲜,甚至呈上涨趋势,现已成为高频发生的热点纠纷之一。这与管理区所处的经济环境息息相关,近些年来,随着羊价的不断下调,乌拉盖肉食品市场的不景气,导致一些承包人到期无力偿还羊畜承包价的事情时有发生。对此,要重点对典型性纠纷案件总结分析,吸取工作经验,在日后处理类似的纠纷案件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始终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调则调、宜诉则诉的原则,及时、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从而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