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及司法厅通知要求,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并在我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24日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锡盟司法局二楼司法考试鉴定科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果本人不能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持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军队系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军队相关管理部门发放。咨询电话:0479-8267177。
特此通知
锡盟司法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