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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为人民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就近办”“少跑腿”的需求。现将锡林郭勒盟法律援助“盟域通办”工作公告如下:
一、法律援助“盟域通办”,是指申请事项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且符合条件,应由我盟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锡林郭勒盟区域内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审查和指派环节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申请人可在盟内任何一家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申请,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接待、受理、审查、指派,实现盟域内“一体化通办”。
二、当事人可选择就近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机构要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受理。
三、如果申请事项由办案机关所在地或事由发生地法律援助机构受理,且对当事人和案件办理更加便利的,会有效节约法律援助成本,经与申请人协商无异议,法律援助机构可将相关申请材料转交至办案机关所在地或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承办。就近受理机构应将《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审批表》《经济状况证明表》《法律援助“盟域通办”告知书》《法律援助“盟域通办”申请书》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相关书面申请材料,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采取快递或电子邮寄等方式送达承办机构。
四、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帮助和引导当事人填写和提交《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困难状况证明表》《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书》《核查经济状况授权书》《法律援助“盟域通办”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案件材料等申请材料。
五、就近受理法律援助机构要对申请人持有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和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对;采取个人诚信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的,告知申请人应当承诺的内容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填写承诺书,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人信息公示表》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六、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理申请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并在3日内指派承办机构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填写《法律援助审批表》,在审批意见栏中分别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法律依据和不予受理的审批结果,并向申请人发送《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七、各旗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对通过“盟域通办”机制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无差别化的受理、审查、办理,不得以无受理权为由拒绝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八、法律援助机构发现申请人有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等情形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决定终止法律援助,并制作《终止法律援助决定书》发送至申请人。
附:锡林郭勒盟法律援助机构信息表
锡林郭勒盟法律援助机构信息
法律援助机构名称 |
法律援助机构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锡林郭勒盟法律援助中心 |
锡林浩特市振兴大街225号 盟司法局二楼204 |
0479-8114708 |
二连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 |
二连浩特市党政2号楼五楼 |
0479-7525548 |
锡林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 |
锡林浩特市滨河大街127号 |
0479-8245519 |
阿巴嘎旗司法局法律援助股 |
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哈日阿都西街 司法局一楼 |
0479-2025191 |
苏尼特左旗法律援助中心 |
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达日汗大街 司法局二楼 |
0479-2521649 |
苏尼特右旗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法律援助股) |
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赛汉大街新区 司法局一楼 |
0479-7213124 |
东乌珠穆沁旗法律援助中心 |
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阿拉坦合力西街北侧 司法局办公楼206室 |
0479-3229656 |
西乌珠穆沁旗法律援助中心 |
西乌旗行政一条街农牧业局一楼大厅 |
0479-3520148 |
太仆寺旗法律援助中心 |
太仆寺旗宝昌镇光明大街 |
0479-5222291 |
正镶白旗司法局 法律援助工作股 |
正镶白旗明安图镇阿拉腾嘎达苏南路 司法局一楼 |
0479-6511148 |
镶黄旗法律援助中心 |
镶黄旗白音街与208国道交汇处司法一楼 |
0479-6221100 |
正蓝旗法律援助中心 |
正蓝旗上都镇察哈尔大街旗司法局二楼205 |
0479-4220148 |
多伦县法律援助中心 |
多伦县多伦诺尔镇大钊路农牧业局 综合办公楼一楼 |
0479-4524148 |
乌拉盖管理区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 |
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北海大街88号 司法局一楼 |
0479-3353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