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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锡林郭勒盟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工作方案》要求,全盟各地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助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
东乌旗:按照全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察计划,深入苏木镇及旗直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督察检查,结合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现状,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查找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自由裁量权、证明事项清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施点对点、面对面提出整改建议,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同时不断夯实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连市: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改落实工作,深入各行政执法单位对迎检及自查准备情况开展检查指导,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处罚法提出的新要求,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及改进措施,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正蓝旗:成立专项督察组,通过现场交流、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化平台实际操作、查阅资料、检查案卷等方式,对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执法案卷制作及归档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察,并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当场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各执法部门要对症下药,抓好整改落实,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作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优化社会服务、树立作风形象的重要抓手,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助力。
东苏旗: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导向,深入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围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贯彻、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共性和个性问题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广泛交流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了督察检查工作边查边纠整体效果。
白旗: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督查工作组,围绕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全旗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针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执法记录留存不规范、法制审核力量不足等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在不断提升“三项制度”实践效果的基础上打造特色亮点工作。
镶黄旗、太仆寺旗: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成立案卷评查工作组,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查。针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整改通知书、现场反馈等形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整改落实,对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单位风险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