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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东乌珠穆沁旗分局采取“一中心、二突出、三强化、四打击”举措,切实抓好生态环境执法

发布时间:2022-08-23 来源: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以高强决心、更大动力、更实举措,持续改善全旗生态环境质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东乌珠穆沁旗分局通过采取“一中心、二突出、三强化、四打击”举措,充分履行环境执法职能,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着力提高综合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成效明显。

一、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一个中心”

今年来,东乌旗生态环境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始终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中心,统筹优势力量持续在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上下功夫,先后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为总抓手,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损害群众生态环境利益违法问题,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二、生态环境执法确保“两个突出”

一是“突出”生态环境执法全覆盖。将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有机融合,加大差异化监管力度,对重点污染源单位提高抽查、突击检查频次,对一般污染源企业减少现场监察频率,同时,提高监管薄弱领域执法水平,严控生态环境风险,辖区内监管执法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全力指导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群众、舆论监督。

二是“突出”现代化执法手段。高效统筹执法资源,运用好移动执法监管平台,执法过程中充分利用无人机、在线监控设施、视频监控、危废平台等非现场执法科技手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功能,全面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投入120余万元的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智慧指挥中心已建成,正在逐步实现全旗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目标,从而能够第一时间发现治污设施未正常运行、在线监测设备数值异常等问题,执法从“治”向“智”转变。

三、生态环境执法提高“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以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群众信访案件整改为切入点,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化、关注度高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契机,以集中式饮用水源、固废危废、工矿企业、工业集聚区等领域为重点,深入排查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滚动推进,及时销号。

二是强化落实责任。加大对各类产排企业帮扶指导力度,明确企业违法成本,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守法水平,严厉查处生态环境保护违法问题,对屡教不改、屡改屡犯的失信企业通过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向社会曝光、挂牌督办、上限处罚等措施,进一步夯实各类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全力以赴抓好环境保护,确保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水平。以2021年度全区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为动力,进一步树立生态环保铁军形象,紧盯辖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监督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抓牢抓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整改、销号闭环体系,完善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确保我旗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四、生态环境执法做到“四个严厉”

一是严厉打击无证排污、无证经营、未批先建。着重针对影响环评制度源头预防效力发挥、影响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环评与排污许可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指向性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厉打击不落实环评要求、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推进审查审批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二是严厉打击危险废物乱堆乱放、非法转运、非法处置。联合旗检察院、公安局,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收集、排放、倾倒、处置废矿物油、废酸等危险废物,充分利用“日常监管+信访举报”挖掘问题线索,组织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危废领域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联合查办工作。

三是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行为。以工矿企业废水超标排放、肉食品加工企业废水超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废水超标排放、供热企业废气超标排放为工作重点,通过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开展不定期突击检查、夜查、交叉执法,详细核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防治污染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方面查找问题,并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全力督促企业依法排污。

四是严厉打击伪造、篡改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持续加强全旗重点污染源企业现场感知段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运行等方面监督力度,通过定期调度、随机抽查、比对监测等手段,检查企业伪造、篡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违法行为,强化第三方运维企业责任,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以实际行动保障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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