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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司法局认真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和盟委、行署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积极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一是加强诉调对接。盟司法局与盟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建立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今年以来,全盟调解的7395件案件中,办理两级法院诉前调解案件2994件,占比达到40%。
二是深化访调对接。为充分发挥信访代办制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作用,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盟司法局与盟信访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信访代办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全盟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共计833人按照属地有关要求,积极主动担任信访代办员,配合信访接待、提供咨询导引、参与信访代办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截止目前,共调解信访代办事项中公民之间有关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权益和其他权益等不适宜信访代办的信访事项1526件。
三是积极开展行政争议调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制度、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联动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衔接联动。依托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积极推广“掌上复议”小程序等便民利民举措,有效推动行政复议受理端口下移,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今年以来,全盟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63件,同比增长1.4倍,其中调解和解实现调撤率23%。
四是开展“四所一庭”联动调解。各苏木乡镇司法所牵头建立“四所一庭”联动小组,发挥“四所一庭”协作联动工作合力,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共同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今年以来,联合调处矛盾纠纷385件,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