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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季度全盟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锡林郭勒盟司法局

  一季度,全盟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9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0.18%,上年同期为1563件,本期调解成功率100%,履行2113件,申请司法确认519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9944.43万元,其中,接受法院委托移送调解案件933件;涉及企业纠纷321件。全盟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78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48件,预防纠纷62件。

  一、不同调解主体调解纠纷情况

  一季度,从调解案件的主体分类情况来看,全盟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中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1230件,占调解总数的56.14%苏木乡镇调委会调解407件,占调解总数的18.58%社区(居)调委会调解401件,占调解总数的18.30%城市街道调委会调解129件,占调解总数的5.89%嘎查村调委会调解24件,占调解总数的1.10%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纠纷数量占比最高

  二、调解案件分类情况

  一季度从调解纠纷案件分类情况来看,调解纠纷数量居前10位的分别为:合同纠纷680,占调解纠纷总数的31.04%物业纠纷354,占调解纠纷总数的16.16%邻里纠纷339,占调解纠纷总数的15.47%婚姻家庭纠纷198,占调解纠纷总数的9.04%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28件,占调解纠纷总数的5.84%劳动争议纠纷117占调解纠纷总数的5.34%损害赔偿纠纷104占调解纠纷总数的4.75%消费纠纷95,占调解纠纷总数的4.34%房屋宅基地纠纷69件,占调解纠纷总数的3.15%地拆迁纠纷45占调解纠纷总数的2.05%去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的纠纷类型分别为:消费纠纷94与去年同比增长9400%房屋宅基地纠纷69件,与去年同比增长2200%地拆迁纠纷45,与去年同比增长2150%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28件,与去年同比增长652.94%生产经营纠8,与去年同比增长100%损害赔偿纠纷104,与去年同比增长96.23%劳动争议纠纷117,与去年同比增长80%婚姻家庭纠纷198与去年同比增长69.23%山林土地纠纷41,与去年同比增长28.13%邻里纠纷339与去年同比增长22.38%合同纠纷680与去年同比增长15.65%医疗纠纷11与去年同比增长10%

  三、各旗县市(区)及盟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情况

  一季度全盟旗县市和盟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案件数量情况分别为:锡林浩特市739件,占调解纠纷总数的33.73%,与去年同比减少10.86%二连市324占调解纠纷总数的14.79%,与去年同比增长406.25%乌旗175,占调解纠纷总数的7.99%,与去年同比增长43.44%西乌旗168,占调解纠纷总数的7.67%,与去年同比增长12%多伦县152,占调解纠纷总数的6.94%,与去年同比下降1166.67%太旗124占调解纠纷总数的5.66%,与去年同比增长490.48%黄旗92件,占调解纠纷总数的4.2%,与去年同比增长17.95%乌拉盖85,占调解纠纷总数的3.88%,与去年同比增长183.33%盟民商事调委会72件,占调解纠纷总数的3.29%,与去年同比增长166.67%苏旗69件,占调解纠纷总数的3.15%,与去年同比增长2200%阿旗64件,占调解纠纷总数的2.92%,与去年同比下降25.58%西苏旗53件,占调解纠纷总数的2.42%,与去年同比增长140.91%蓝旗51,占调解纠纷总数的2.33%,与去年同比下降43.96%白旗15,占调解纠纷总数的0.68%,与去年同比下降16.67%盟医调委会8件,占调解纠纷总数的0.37%,与去年同比下降20%

    四、情况分析

  一季度,全盟矛盾纠纷调解量为2191件,同比增长40.18%,上年同期为1563件,从调解案件来源情况看,依当事人申请调解矛盾纠纷1048件,占调解总数的47.83%;各级人民调解员主动调矛盾纠纷169件,占调解总数的7.71%;接受委托或移送调解矛盾纠纷974件,占调解总数的44.45%,其中法院委托移送933件。

  (一)合同类纠纷数据有所增加。

  一季度,全盟调解合同类纠纷680件,占调解总数的31.04%,同比增长15.65%,从合同纠纷类型来看,金融借贷类合同纠纷400件占比为58.82%,其中,民间借贷类合同纠纷279件约占金融借贷类纠纷的70%;调解买卖合同纠纷182件,涉及买卖交易标的种类繁多,包括建筑装饰材料、饲草料、机电设备、牲畜、车辆、煤炭、生活用品。其中占比较高的是饲草料买卖合同纠纷49件也是一季度高发的买卖合同类纠纷。养殖承包、机械、土地租赁类合同类纠纷28件装修、施工、供热、维修、保险、运输服务类合同纠纷70件,买卖合同纠纷的发生在商业交易中是较为常见的现象。上述合同纠纷的产生的主要原因多是违反诚信原则,以拖欠贷款、货款、承包服务费等原因引发纠纷,通过调解员以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给予双方建议,最终促使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二)传统型矛盾纠纷占比仍较高

  一季度,传统类型矛盾纠纷占比仍较高,分别是物业纠纷354件邻里纠纷339件和婚姻家庭纠纷198件,占调解总数的40.67。物业纠纷与去年同比下降6.1%,其中,因欠缴物业费引发的矛盾纠纷264件,占该类纠纷总数的74.58%,调解案件主要集中在锡林浩特市、多伦、盟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黄旗和乌拉盖;今年以来调解婚姻家庭纠纷198件,与去年同比增长69.23%。因离婚诉讼经法院移送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的占比为57.58%共114件,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的73件,占该类型委托总量的64.03%,无法和解的最终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调解离婚所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纠纷占比为35.96%。因赡养、抚养、家暴、彩礼、家庭内部财产分配等原因引发的矛盾纠纷84件,占婚姻家庭纠纷42.42%。调解邻里纠纷339件,与去年同比上升22.38%,邻里之间因垃圾堆放、停车、琐事争吵引发纠纷约占50%,上下楼漏水、维修管道等原因引发纠纷约占25%,相邻草场间因土地边界、相邻通行、家畜过界破坏草场农田、碾压草场、网围栏损坏等相邻关系纠纷约占15%,宠物、噪音扰民类纠纷约占10%,邻里关系不仅是对两个家庭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邻里纠纷,能够保持和促进矛盾双方的和睦关系,同时也能够避免不必要的矛盾与纷争,为居民构建一个安定和谐的生活空间和环境,有效提升居民幸福感。

  (三)四类矛盾纠纷涨幅较高。

  一季度,有4类纠纷与去年同期相比涨幅较高,分别是消费纠纷(95件,涨幅9400%房屋宅基地纠纷69件,涨幅2200%)、征地拆迁纠纷45件,涨幅2150%)、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28件,涨幅652%)。上述4类纠纷与总量占比并不高,本期消费纠纷主要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因商品质量,餐饮住宿消费引发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是因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易引发纠纷;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因电力线路塔基占地、采矿采油用地补偿费引发纠纷,分别来自阿旗、东乌旗和黄旗;近年,随着机动车辆的增长,交通事故数量也呈上升趋势,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纠纷也在逐年增加。以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是一种有效途径,既能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和精力,也可以缩短争议处理周期,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

  五、建议

  (一)强化源头防范,做深做细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高质量调解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广泛开展排查走访活动,全面落实大排查制度,扎实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完善梳理工作台账,深入分析研判好矛盾纠纷预测预警,明确处置措施,依法依规各类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消除在当地扼杀在萌芽化解在前端,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二)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防范化解能力水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集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调解力量联调联动,推动多元化解新格局,以提升调解成功率为抓手,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紧盯矛盾焦点,耐心听取诉求、全面了解案情,分清是非原则,精准释法明理,优化解决方案,不断提高调解工作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高度重视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调解,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对确实无法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的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锡盟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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