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将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为契机,重点抓好落实家庭教育根本任务,用心推动家庭教育政策法律法规落细落实,推动建设普惠型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全力打造专业化家庭教育支持体系,不断完善精准化家庭教育服务机制等六项工作,汇聚各方力量参与家庭教育,推动内蒙古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