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二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代理通知书,为强制医疗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由于是锡盟首例强制医疗案件,法律援助中心特指派经验丰富的“1+1”援助律师王泽铎为被申请人提供法律帮助。
王律师接到指派后,接待了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与其办理委托代理协议,并详细的询问了案情经过以及被申请人有无发病史、法定代理人是否同意接受强制医疗和家庭的监护能力等情况,同时告知其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随后查阅了公安机关询问笔录和司法鉴定意见等,全面详细的了解案件全部过程,为其法定代理人代书不公开审理申请书和意见。
案件通过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终结,于8月1日作出强制医疗决定书,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均对被申请人强制医疗无异议。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首次从立法层面对强制医疗的程序、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决定主体、执行主体、解除等问题作出规定,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