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8日,锡林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迎来三位花甲老人,称要告他们老板,要回自己的工钱。
经询问得知,吕某等三位老人于2017年受雇于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某小区从事保洁、保安工作,自工作以来,公司每个月只给付他们月工资的30%—60%,基本上未支付过全额工资。2018年7月14日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撤离某小区,吕某等人也随即被辞退。之后,吕某等人向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索要拖欠的工资,公司老板以没钱为由,未为其结清工资。2018年7月16日,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给三人立下欠条:欠吕某工资13432元、欠张某工资13040元、欠王某工资5866元。老人们想凭欠条通过诉讼程序追讨一年来被拖欠的工资。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及当事人家庭情况后,认定此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场给予老人们法律援助,与此同时,工作人员指导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指派了锡盟“148”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马琪晖作为本案代理人。考虑到吕某、张某、王某已经年迈,而且吕某的听力也欠佳,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即打电话给本案的代理人,沟通案情并安排他们与代理人当天面谈、表达诉求。
近年来,锡林浩特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强化便民措施,畅通服务渠道,努力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做到对老年人维权求助信息优先处置,维权法律咨询优先解答,维权案件优先办理。对因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中心工作人员可提供上门服务,实现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获得法律帮助。2018年1月至今,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老年人案件80件,挽回经济损失9500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