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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律师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律师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盟实际,制定了《锡林郭勒盟律师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已下发至全盟各旗县市区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征求修改补充意见,待修订完善后正式印发,贯彻落实。
本制度的制定能够及时准确掌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情况以及各地律师管理工作的动态,进一步加强律师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律师工作重大事项的登记、审批、备案、指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