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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盖管理区司法局从实际出发,强化执法意识,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及时、全面、准确地落实好每一件社区矫正审前评估调查工作,日前,根据东乌旗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被告人窦某某进行了审前调查评估,并及时邮寄了相关法律文书,确保了调查评估意见的客观、真实、合法和高效。
一是严肃法律程序。在接到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委托对被告人窦某某进行审前调查评估后,按照双人办案原则,组成了由社区矫正办公室及司法所等3名工作人员参加的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组,在调查过程中,首先要先出示工作证表明身份。其次社区调查取证、制作笔录安排两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共同进行,一律使用规范的社区调查取证记录文本。记录笔录尽量用双方原话,并且在记录过程中尽量使用录音、摄影等形式记录原始数据。记录完毕,需调查对象签字或按手印确认。通过严肃法律程序确保法律文书的合法有效。
二是精细化调查过程。调查人员要全面了解法院确定拟矫正对象的情况,对其矫正风险与环境进行有效评估。征求被害人意见,走访拟矫正对象的家庭,调查其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及性格特点,走访所在单位,了解其平时表现和社会交往情况,还要走访所在居委会,调查其邻里关系及帮教条件。通过全面调查和实地考察,保证调查评估结论的准确性。
三是结论要准确及时。调查完成后,由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及司法所按照《刑法》第72条的规定的条件对调查结果进行充分的论证,形成评估意见,严格综合评估拟矫正对象的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就拟矫正对象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出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东乌旗法院提交调查评估意见,向东乌旗检察院提交调查评估审批表等法律文书,有效实现了审、矫工作的无缝对接、准确高效。
通过此次严格规范的调查评估过程,有效的锻炼了队伍,促进了管理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