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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的法律水平和调解能力,打造一支专于纠纷化解、精于答疑解惑的基层人民调解力量,11月10日,148法律服务所组织全旗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知识与调解技巧培训,20多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参训。
培训上,薛飞冬主任对人民调解的目的、分类以及人民调解的现实意义进行讲解。民间纠纷通常复杂多样,当事人的情况也各有差异,诉求也各不相同,因此调解过程中也需要不同的调解方法进行调解,对此薛飞冬主任提出并分析了面对面调解法、背靠背调解法、褒扬激励法、换位思考的方法等14种常见的调解方法。结合实际案例,围绕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继承纠纷等方面,将法律知识、调解技巧和实际案例深度融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调解工作中常用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细致全面地讲解。
随后,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员娜日娜围绕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合同相关的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标准和绩效目标任务方面进行讲解,并与调解员现场互动,了解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专职人民调解员规范各类台账,充分运用一体化系统。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信心。促进调解员在调解活动中坚持依法调解,尊重事实,调解好矛盾纠纷案件,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扬好。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为辖区内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调解服务。(来源:西乌司法行政)